生態環境工程技術專業畢業生應具備下列的知識能力:
1. 具有一定的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解讀及應用能力;
2. 具有融合生態環境領域產業發展現狀與趨勢,以及綜合運用環境工程原理 、電工電子技術、工程制圖、安全生產等專業基礎知識的能力;
3. 具有從事環境污染防治、環境工程設計施工與運營、成本核算與投資控制等崗位工作的能力;
4. 具有從事環境監測、環境影響評價、清潔生產審核、環保管家、碳排放管理等中高端技術咨詢服務的能力;
5. 具有環境工程工藝過程監控、專業信息及智能化管理、降碳減排、解決現場較復雜技術問題和專業創新的能力;
6. 具有參與技術規程與技術方案制訂、生態環境相關技術和設備研發、工程試驗或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的能力;
生態環境工程技術專業就業方向:面向環境污染防治、環境監測、環境咨詢、碳排放管理、生態環境管理等崗位。